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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女生耽美 >[综]我想当寡妇 > 27.

27.(第1 / 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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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孤城:“……”你吃的烧鹅都是我帮你撕的。

不过没带上燕南天其实也不怪他,要怪廻光。

正月底的时候她来了一次飞仙岛,后来似乎往更南的方向去了,叶孤城也没有多做理会,反正只要她不留在白云城整天想着带沈璧君回移花宫就行。

结果她在南海游历了一圈后,在四月下旬他们准备出发去中原的时候竟又来了一次,还正好撞见了在断崖上练剑的燕南天,也不究竟是怎么想的,看了一会儿后还非常随意地指点了一下他。

“你的剑是叶孤城教的?”她问。

[综]我想当寡妇

五月。嚣城。

过了水路到了岭南地界后, 因为沈璧君钟爱地道岭南菜的关系,准备往中原去的白云城一行人干脆在嚣城停留了几日。

这一回毕竟是带着她这个双身人,叶孤城也没有像上一回去中原那样轻车简行,马车仆从侍卫俱准备了个齐全,又考虑到不能像以前那样整日赶路, 所以才出发得早了点。

五个月大的孩子已经挺显怀了,尤其是和她原本那不盈一握的细腰相比,差别还是相当之大的。

“不是,我祖父教过我一些。”燕南天摇了摇头。

也就是说后来全是自己琢磨的?廻光眯了眯眼,觉得有点意思。

江湖上能得廻光这般和颜悦色的人很少,且大多是倾国倾城的美人,燕南天作为一个根本没长开的八岁小孩,还是浅泥滩里打滚整天脏兮兮的那种,居然也能入了她的青眼,被她真心实意地赞了一句你的剑大有可为。

这种事说出去怕是根本没有人信

与此同时, 沈璧君的胃口也比之前好了许多, 所以得知叶孤城决定在嚣城多待几日后她自然是最开心的。

他们夫妻一个是江湖盛传的风姿卓绝宛若天人, 另一个更是被誉为武林第一美人,一道出现在嚣城那些老字号的酒楼里时自是万般夺目风头无俩。

但叶孤城到底成名多年,他那超绝的剑术在其他地方可能还没有这么大的威名, 但在离南海这么近的岭南就不一样了,所以他们俩一出现, 别人往往都只是看一眼就不敢再多看。

尤其是不敢多看沈璧君。

沈璧君喜欢岭南的烧鹅,现在胃口这么好, 一个人就能吃掉小半只, 吃的时候还相当可惜:“可惜没有带小燕一道上路, 他一定会愿意陪我吃的,和你一起吃饭太没劲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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