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 étoi|es(第4 / 8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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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还认识她,非常令人欣慰。
投喂了牛肉,带上护手,克莉丝吹了声口哨,然后被扑了个踉跄,另一只手扶了一把。
“你是不是有点超重了。”
格里芬歪头眨眼。
游隼的眼睛很锐利,只要被看着,就有种被专注盯着的感觉。
马夫说:“每年庄子上的马都会拉出去配种,前年老爷没收钱,只要他们留那年最好的一匹。现在年纪大一些,就送过来了。”
喂点草料,克莉丝看着牙算了年纪,上鞍时间好像刚好到自己生日附近。
看来是给她准备的。
她已经有格里芬,有没有猎犬就无所谓了。
这样看,狩猎季的硬件装备已经彻底齐全,班纳特先生是宁可坐在小溪边钓一天鱼,也不愿意在马背颠一刻钟的人,说不定以后浪博恩的打猎活动就都扔给她了。
本来看它和莉迪亚相处还勉强算正常,后来又被引着见了那么多人,克莉丝以为它应该慢慢习惯和人相处了。
结果会长成这样,看来猎户也只是远远喂它,从来没能把它带出去。
格里芬和其他鹰很不一样。
因为鹰是视觉动物,正常来说,为了不让猎鹰分散注意力,到了野外都是要戴遮住眼睛的鹰帽,等到鹰捕捉猎物时才摘掉,而且捉到时,为了防止偷吃,还要趁机把猎物换成其他肉。
格里芬却不需要这些,似乎是还没睁眼就被人类抚养的原因,只要克莉丝出现,它就还是和刚睁开眼睛时一样,始终看着她,不会错过她的每一个指令。
又摸了两把手感奇好的小马,克莉丝往鹰房走。
因为不知道格里芬还记不记得自己,克莉丝打开门,没着急进去,停在门口往里看。
“咕咕咕!”
格里芬叫着,兴奋扑扇翅膀,爪下的秋千晃个不停。
克莉丝头一次知道鹰还能这么叫,眨了眨眼睛,开始怀疑自己捡回来的是一只走地鸡。